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郑蕊)争论近8个月的琼瑶与于正的侵权案终于有了进一步动作。琼瑶诉于正等侵犯著作权案近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相似情节是否属于公有素材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经10个小时的辩论,双方依旧无法达成调解。
庭审上,琼瑶方称《宫锁连城》大量的情节设计、故事创编都完全复制《梅花烙》,很多地方只是进行了一些细节上的简易替代,并列举出21个涉及抄袭的桥段。但于正方则表示,《宫锁连城》剧本是利用公有素材独立创作,并不属于侵权,且其他多部电视剧也有类似的桥段,请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著名编剧余飞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艺术作品与其他产品不同,很难用法律硬性规定、判断是否存在抄袭行为,尤其是编剧都会使用的公有素材。对此,可以通过编剧协会,随机抽调部分编剧进行匿名投票,让行业认识判断是否存在抄袭行为。另外有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我国电视剧产业飞速发展,涉嫌抄袭的作品也逐渐增多,应尽快出台文件定义电视剧公有素材标准,同时也要设定抄袭的判断标准,帮助电视剧行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