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治理能力,1月28日,教育部出台《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保学生系统在规范学籍管理方面有效发挥作用,切实规范业务流程,实现管理标准化、科学化。
《办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从入学起至毕业,每学期要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校方需按相关规定归档并永久保存毕(结)业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主管部门依据学生系统的学籍电子档案出具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电子学籍有助于实现对招生、学生管理、实习就业,以及学生资助和免学费等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支持;有助于保护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学生、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做好服务工作。北京商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