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现促进文化消费专项政策
2015年02月06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内首现促进文化消费专项政策
金融服务、资金补贴、扶持奖励等多路径激活市场
 

  13%是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在本市GDP中的比重。如今,尽管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北京各大产业中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并处于快速发展期,但相较发达国家,北京居民家庭文化消费占家庭收入比例仍旧较低。北京市政府于日前正式下发《关于促进文化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全国首部专门针对文化消费的省级地方政策,《意见》将通过平台搭建、资金补贴、金融服务等多途径,引导、刺激北京文化消费的有效提升。

  平台

  搭建综合性消费服务平台

  “建设覆盖全市的文化消费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强文化消费市场引导、商户联合营销、综合信息服务、行业监测分析等多种功能建设。支持同类文化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文化消费服务联盟,搭建文化消费服务平台。”

  解读:每年文化企业生产的文化产品数量众多,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文化产品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文化消费的增长理应不成问题。但目前有一个障碍,就是没有让需求和供给建立有效对接,致使消费者不知道哪里有自己所需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而企业不知道客户在哪里。比如某剧场为迎接节日设置优惠活动,但由于宣传较少,消费者都不知道相关信息,这样就使供给和需求之间出现断档,无法完成消费。

  对此,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政府在促进文化消费上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个是在市场失灵时用政府的力量激活市场,而另一个就是在企业之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协调、推动信息在社会上流动,并将信息传递到对方手中,创建有效消费。只有实现信息的有效对接,才能切实地将生产转化为消费,激发文化产品的价值。

  产权

  完善创意设计产权保护制度

  “强化文化消费权益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完善有利于创意和设计发展的产权制度。完善文化产权市场建设,活跃文化产权交易,促进文化产品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合理有序流通。”

  解读:文化产品均通过自己独有的知识产权或专利创造价值并获得市场,相较其他类型的产品,由于文化产品创造成本较高、投入大,但容易复制,且复制成本较低,致使文化产品极易受到侵权伤害。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北京市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587件,同比上升25.3%。而近日较为火热的55度杯也由于盗版商的侵权行为,不仅使该公司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其品牌形象也因劣质盗版产品而受到影响。与日俱增的侵权行为使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成为文化产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文化是一种版权经纪,其中知识产权保护就是文化企业的保护盾”,北京交通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皇甫晓涛表示,“通过保护该产品的知识产权以及创作主体的合法权益,可给予文化企业安全感,保持持续创新的动力,让整个行业都处于良性发展的进程中,为市场增添信心。”

  奖励

  提高文惠卡商户绩效奖励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途径,建立适度竞争、消费挂钩、择优扶持的新机制,由直接补贴文化经营单位向补贴居民文化消费转变;提高对北京文惠卡加盟商户的扶持和绩效奖励水平,通过以奖代补,激发、提升文化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惠民力度。”

  解读:相对于其他产业,文化产业是一个除物质以外更注重精神世界的产业,无论是研发新产品,还是在企业的日常发展过程中,或是参加某个行业内的活动,都更需要精神方面的激励。以北京推出两年的文惠卡为例,尽管其最终形式是文化企业会获得经济上的补贴,但是“以奖代补”的形式更能提升企业的参与热情。截至去年12月31日,北京文惠卡已签约商户1561家,累计发卡超151.06万张,交易额达7.19亿元。

  任何一个产业若想发展,都需要动力,文化产业也不例外。“与补贴不同,绩效除了在经济方面能为企业提供帮助外,在补充精神力量方面也有极大的作用,通过精神力量激起企业的战斗力,尤其是对于那些小众的文化企业,能够大大提升该类企业的积极性。而且绩效奖励意味着一种荣誉,能够提高该企业的品牌价值”,陈少峰如是说。

  金融

  鼓励文化金融与电子商务融合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演出院线、动漫游戏、艺术品互联网交易等领域的支付结算系统,拓展文化旅游、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方面消费信贷业务,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促进个人信用消费。推动互联网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服务。”

  解读: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大是社会各界普遍认同的,但就是这样一个具有较大潜力的行业,却因轻资产等因素普遍遭遇融资难的问题,制约了文化企业的发展,甚至导致企业直接倒闭。目前企业发展仍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在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结构中银行仅占10%,文化产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占比仅为22%,金融对文化企业的实际融资支持仍然有限。

  陈少峰认为,文化产业发展仅依靠企业的积极性是不够的,还要加强相关的金融服务。从《意见》可以看出,现阶段政府已经在金融服务方面指出了扶持文化企业的大方向,未来就需要根据这个方向进一步细化具体的实施措施,比如针对文化产业里的不同文化形式特性建设与该领域更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平台,制定完善的服务方式,帮助文化企业尤其是处于发展期的文化企业有足够的资金保障。

  补贴

  社会资本注入可享政府补贴

  “对于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含配套)文化消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根据项目规模和功能,可申请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对于产业基础好、消费氛围浓、经营活力强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或特色街区,以及提高增效升级、功能优化调整的文化消费项目,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可申请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解读:文化企业运营成本较高、融资难、投资高、回报慢,在金融服务不够完善,而此时又需要大量资金来完善企业设施、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情况下,政府投放的资金补贴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比如798艺术区和751艺术区通过政府渠道也获得了一定的补贴,另外目前民营企业主导对废旧厂房、特色工业遗址的改造,政府也会给予补贴。

  北京市社科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表示,表面上看,政府通过动用公共财政的力量对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进行补贴,只对减少企业的经营压力有帮助。但实际上该优惠还能以另一种形式顺延到消费者身上,即企业通过降低文化消费的门槛,让消费者能有更大的能力去进行文化消费,甚至养成文化消费的习惯。当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养成后,会再继续反馈给企业,实现良性循环。

  监管

  主推产品与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推进文化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扫黄打非’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文化侵权行为,惩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行为,维护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解读:目前文化产业中各种形式的产品都出现了盗版、侵权等行为,比如去年法院判决于正存在抄袭《梅花烙》行为的案件;网易云音乐、酷狗音乐互诉对方侵权;盗版游戏、抄袭游戏屡现;“爱动漫”等10家动漫网站因提供含有危害社会公德和宣扬暴力内容的产品而被关停……如此多的侵权、抄袭行为已经影响到行业的正常运行。

  “若行业内长期、频繁出现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等情况,除了会扰乱市场外,还会使消费者萌生对文化产业的不信任感,无法促进甚至抑制文化消费和市场发展”,皇甫晓涛表示,“通过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文化侵权行为,可以在规范市场发展机制的同时,提升文化产品质量,创造一个互信的平台,增强消费者对文化产业的信任,促进文化消费。”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郑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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