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立勋 郑艺佳)昨日,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首次将民办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招生单独列出。
《意见》指出,民办学校和寄宿学校除了不受跨区县招生限制外,还可以在5月24日前提前完成招生,这意味着,民办校和寄宿制学校将早于公办校完成招生工作,一旦学生被这两类学校录取,他们就不能再参与公办校的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招生,避免了过去家长为了给孩子择校多所学校去报名、被学校录取后又不去报到的情况。
“这种政策对于民办学校来说是一种利好,也是对教育资源的再次分配,以防学生被录取后不去报到造成学位资源的浪费。”北京民办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明圆学校校长张歌真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允许民办校跨区域招生可以促进家长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也可以引导一些民办学校互相竞争,从而提供更好的教育质量。”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对于随迁子女来说,政府也应该扩大公办学校的招生体量,来保证随迁子女能有更多的入学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