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一年一度的“3·15”如期而至。“保险虽好理赔难”的话题再度引起消费者热议。由于保险具备较强的专业性,不少消费者因自身需求和保险责任理解不透导致理赔纠纷。自本期起,《保险周刊》将推出系列策划“理赔早知道”,分享案例避免走入理赔误区。
意外只会突然降临,一旦降临对一个家庭来说却是毁灭性的打击。这时候大额、足额的理赔金尤为重要。
招商信诺客户张某于2012年10月通过电话渠道先后购买了招商信诺康健无忧第二代两全及重大疾病保险、十年期癌症疾病保险等多种健康保险。2014年10月,张某被确诊为睾丸恶性肿瘤。急人之所难,招商信诺收到其递交的理赔资料后及时审核,赔付癌症及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共计62余万元,同时豁免相应保单的保险费。
对此,保险专家指出,保险是今天为明天所做的规划,健康时就备足未来遭遇风险时的应对措施。消费者在健康的时候,可以做一个长期的保险规划,当真正遇到了不幸时,保险将立刻变成一大笔急用的现金,这笔钱不一定能够确保亲人治愈,但是至少可以保证整个家庭不至于“因病返贫”。
从张某的遭遇亦可看出,在购买保险时,风险保障一定要设置全面,意外、医疗、重疾、身故保障缺一不可。生活中就有消费者因保单不全面,不能获得理赔,或理赔金额过低而留下遗憾。
例如,另一客户吴某,虽然及时获得理赔却留下了遗憾。2011年7月吴某在银行为其父亲购买招商信诺悠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额3万元,年缴保费19万余元。2014年1月,被保险人吴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意外死亡。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在扣除借款及利息17万余元后赔付身故保险金共计43万余元,同时给付红利及利息。
点评:本案中客户吴某购买的产品为分红型年金保险,在年金领取前的身故保障仅限于合同的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的105%,保障十分有限。如果吴某购买了高额的意外风险保障,将会获得远远超过本案的高额赔偿,能带给家人更多的慰藉。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