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原油价格从100美元下跌到45美元之后,不仅美国页岩油企业遭到重创,国内投资页岩油的上市公司也出现巨大投资亏损,例如辽宁成大,过去六年投资近百亿元的页岩油项目仍然无法盈利;与此同时,以煤为原料生产乙二醇的上市公司丹化科技2014年年报显示,依靠政府补贴才实现了扭亏为盈,乙二醇的价格也因原油价格下跌而受到拖累。
可以看清一个脉络,历史上之所以没有开发页岩油的公司,并非人类没有这个能力,而是开发成本太高,开采了页岩油也无法获利,但是随着原油价格的高涨,不仅是页岩油,许多开发难度大、开采成本高的油气田都得到了开发。但是一旦原油价格下跌,跌破了页岩油的开采成本线,那么开发页岩油将成为永远无法盈利的项目。
假如国家任由页岩油企业亏损甚至倒闭,那么未来中国将很难推动民间资金投入新能源领域,从过往的结果看,太阳能、风能、页岩油开发创新公司都没有得到预期的投资回报,这对于未来新投资者的积极性将构成巨大的打击。本栏认为,政府对于内资兴办的新能源创新项目,应给予大力支持。
怎么支持?一方面要让已经成规模的新能源创新企业至少不要倒闭,银行在贷款时应予以倾斜,不仅要给予最低的贷款利率,而且还要给足够大的资金量。或者在公司债、可转债方面给这些企业一些优待。此外,如果能够效仿国家保护价收购粮食那样以保护价收购新能源创新企业的产品,如页岩油、页岩气、清洁煤化工产品等,那对于这些企业的投资热情将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同时,本栏认为,保护新能源创新企业,并非保护所有的投资方,只有确实是根正苗红的内资公司,如大型央企、A股上市公司等才能享受保护待遇,股东来路不明确的公司不能享受优待政策。因为咱们要保护的是民族工业创新动力,而非全球的页岩油投资企业。
对于科技创新的项目,应该成为国家永远扶持的项目,尤其是遇到行业不景气的时候,国家更有必要让相关企业生存下来,因为创新积极性一旦被打击,那么受影响的将不只是这一个或者几个行业,而是一种精神,一种创新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