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惹恼了日本民众之后,东京电力公司又向日本政府发起了挑衅。
据日本媒体昨日报道,截至2月底,日本政府要求东京电力公司支付的76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0亿元)地方政府自主去污费用中,该公司只支付了约2%,实际上拒绝支付。但另一方面,日本政府直辖去污工作的费用则基本如数支付,两者之间差异明显。
2011年的福岛核泄漏事件让日本民众至今尚未走出核恐慌的阴影,而发生事故的福岛县第一核电站正隶属于东京电力公司。这家全球最大的民营核电企业,在处理这场事故中所暴露出的接二连三的问题一度惹恼了日本民众。以至于日本灾民曾断然拒绝东京电力公司的任何道歉和谢罪,并要求彻底追究其责任。
核泄漏事故发生后,日本政府于2011年8月出台了《放射性物质污染对策特别措施法》(简称“特措法”)。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去污相关费用由东京电力公司负担。
但据报道,此笔费用当时由国家先暂时垫付,之后向东京电力公司征收。截至2014年度,日本政府共支付了约1.4万亿日元的费用,其中地方政府部分约6300亿日元。
根据特措法,去污作业的对象为福岛县等东北和关东地区的8个县,相关费用总额预计将达到2.5万亿日元。
放射性物质污染严重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周边的11个市町村的去污工作由国家直辖负责,目前已有4个市町村完成去污。其余99个市町村由地方政府按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去污工作,但目前仅有18个市町村完成。
早在2012年11月,日本环境省便开始定期向东京电力公司要求支付已确定金额且备齐材料的去污项目费用。截至今年2月底,环境省要求该公司支付的地方政府去污费用总额为761亿日元,而其在支付了首笔账单部分金额的15亿日元之后就没有继续支付。
东京电力公司公关部就未支付地方政府自主去污费用一事解释称:“确认是否是法律规定有支付义务的去污作业需要时间。”
对此,日本环境省反驳道:“全部都是依法向东电要求支付的,我们将继续要求全额付款。” 若东京电力公司拖延支付去污费用,国家垫付的利息部分则通过税金来支付,因此将增加日本国民的负担。
公开资料显示,东京电力公司是日本收入最高的电力公司,总市值超过14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1万亿元)。那么,“不差钱”的东电为何拒不支付去污费用?
事实上,自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泄漏事故以来,东京电力公司就面临着高额赔偿以及经营前景黯淡的困境。受此影响,近年来东电员工“出走”的现象也在不断增加。
更重要的是,在日本“3·11”海域地震之后,全球环保主义者反对核电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以日本为例,安倍政府每次声称将重启核电,日本国内便会爆发示威游行。如此一来,核电企业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政治限制,东电的辉煌也只能是明日黄花。北京商报记者 韩哲 杨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