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程维妙)近年来,国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十分迅速,为促进我国这一市场的发展,昨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为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开辟债务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并引导各类投资者加大绿色投资、履行社会责任。
据了解,绿色金融债券已经成为国际上普遍使用的为绿色产业融资的债务工具。在国内,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业也尝试发行过募集资金用于绿色相关领域的债券,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政策,这些探索还没有取得市场普遍共识,相关机构发行的债券也没有成为投资者公认的绿色债券。
对此央行表示,制定发布的有关公告,结合了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对绿色金融债券进行规范,同时明确鼓励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的优惠政策,希望通过这些政策和制度安排,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
具体来看,公告采用了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对绿色金融债券从绿色产业项目界定、募集资金投向、存续期间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和独立机构评估或认证等方面进行了引导和规范,主要包括:强调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要求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尽快将资金投放到绿色产业项目上;要求发行人开立专门账户或建立台账,来确保募集资金流向可追溯;要求发行人严格披露信息,充分发挥市场化约束机制的作用;以及引入独立的评估或认证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