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仅27.8%商品实现近期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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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仅27.8%商品实现近期最低价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晓然 陈克远)电商狂欢“双12”促销节的同一天,中消协发布的一份《2016年“双11”网络购物商品价格体验式调查报告》戳穿了促销价格背后的猫腻。中消协的调查结果显示,16.7%的商品价格在11月11日当天并非近期最低价。

  据了解,本次调查涉及13家网络购物平台,包括服装鞋帽、手机数码、零食特产品等12大品类,选取了533个有效样本。调查显示,“双11”期间存在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价格不实惠、承诺不兑现共四大乱象。其中,价格乱象最为普遍,以某主流电商企业销售的一款COACH品牌女包为例,该款商品在10月20日的售价为1198元,但从10月23日至11月7日,价格提升至1298元,随后在“双11”促销期间降到1268元。提前20天提价,消费者不易发现价格波动。虚构原价也是电商企业欺瞒消费者的一大手段。某电商企业在10月20日销售的品牌钱包价格为549元,参考价为1300元,但在11月10日,销售价格升为649元,参考价也随之上涨至1500元。统计数据显示,在抽取的有效样本中,11月11日当天的商品价格低于10月20日、23日、26日、29日、11月1日、4日、7日、10日等时间节点的比例为27.8%;当天价格与这些时间节点持平的比例为55.5%;当天价格高于这些时间节点的比例为16.7%。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所谓“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电商企业通过拉长提价时间规避了法律风险,但消费者并未享受到实惠。还有部分商家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宣传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干扰信用评价机制等失信行为。

  面对电商企业埋给消费者的各类促销陷阱,中消协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适应网络购物方式的价格法律规定,通过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手段等,加大对电商平台及商家的价格行为监测力度。同时,电商平台作为平台及商家促销信息及交易情况的直接掌握者,希望电商平台要建立健全价格审查把关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誉评价体系,并严守价格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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