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刘双霞)据央行网站公告,2016年12月21日,央行与冰岛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互换规模保持35亿元人民币,约合660亿冰岛克朗,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据悉,双方上次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是在三年前。2013年9月,央行与冰岛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仍为35亿元人民币,约合660亿冰岛克朗,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