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了不少忽悠式重组的公司,均采用顶格处罚,例如有王思聪光环的九好集团重组鞍重股份,被证监会发现九好集团存在财务造假行为,鞍重集团的股价也应声而落,但是证监会的顶格处罚仅仅为60万元,这一数字让投资者觉得与顶格两字不相匹配,本栏建议应该大幅提高处罚规定的天花板,让顶格处罚真正具备杀伤力。
造假然后忽悠重组一旦成功,能有多少利润?虽然本栏没办法进行系统的核算,但恐怕几亿元应该算是很低的,恐怕应该在几十亿元的数量级。如此巨大的预期利润,如果失败被罚受到的惩罚仅仅是60万元,那么大家该造假还是要造假,60万元对于几十亿元来说不过是毛毛雨,哪个造假者会去在乎这60万元。或许有人说,还有终身市场禁入,身份证虽然每人只有一个,但也不算稀缺资源,张三不能当董事长了,李四照样可以。这种忽悠式重组成功一次就能够“封妻荫子”,一个市场禁入又有什么了不起,对于造假者一样缺乏威慑力。
想要让造假者知难而退,一方面要增加造假失败的概率,另一方面也要大幅提高处罚力度。本栏认为,对于证券期货的违法犯罪处罚,大可以取消上限,不能让顶格成为造假企业的保护伞,在本栏的记忆之中,美国处罚造假企业的做法是罚到“死”为止。咱们也罚到“死”行不行?例如九好集团,既然你造假,那就没收公司全部资产,如果证实是董事长带头造假,那就把董事长的私人财产也处罚掉,然后再判个终身监禁,这样或许才能对造假者构成一丝丝的威胁。不过本栏认为即使是这样,也难以杜绝忽悠式重组的出现。
真正想杜绝忽悠式重组,或者是消除忽悠式重组的危害,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停牌。本栏的意思是,不能允许鞍重股份在重组预期的支撑下,股价从20多元上涨到80多元,这个过程就是积累风险的过程,也是忽悠式重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过程。试想,如果九好集团刚有重组鞍重股份的传言出来,证监会立刻要求鞍重股份公告是否有重组事项,鞍重股份调查后发现确有重组可能并发布公告,那么股票立即停牌,股价定格在20多元的位置,时至今日,到证监会处罚了九好集团,鞍重股份的股价也不会出现风险的爆发。
重组的收益太大,只要股票在进行交易,必然会有庄家兴风作浪。忽悠式重组方可以从中大幅渔利,股价上的利润,在支付了60万元罚金后依然能够让董事长过上逍遥的日子,这就是说,董事长不管重组成功与否,炒股票已经可以让他立于不败之地。
作为投资者也要多留个心眼,20元的重组股本身不算便宜,又涨到80元之上,什么好公司也得三思而后行。本栏有一个小经验,对于重组的股票,一般买入价格不要超过5元,如果真的特别好,最多也不能超过10元。因为这样的买入价格,一旦重组失败,还能寻找新的重组方。80元的股价,重组方都得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