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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过道学区房”不能为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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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03月20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教委:“过道学区房”不能为入学条件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亚力 实习记者 唐然)近日,北京市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即将启动,今年将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近期有报道称“过道学区房可作为入学资格”,市教委明确表示,“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过道学区房”事件起因是在2016年6月,某购房网站上出现标价150万元的学区房却并非房屋,只是一条供院内其他住户进出的过道。中介声称不能居住,但可落户,天价过道引起不小关注。

  今年1月,北京市住建委与市规土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住宅平房申请办理房源核验时,门道、通道、廊子、厨房、厕所等不具有居住功能的情况,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房源核验表单中进行标注,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这意味着在平房的交易转让中,“过道”这种不具备居住功能的部位将被核验并标示,而不能再隐藏为住宅并借以获得“学区”指标。

  北京市教委在3月中旬明确表示,今年将持续整合教育资源,全方位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降低择校需求。深化干部教师交流,缩小校际之间师资水平差异,缓解盲目择校焦虑。完善入学政策,指导区教委在热点区域试行多校划片,降低学区房的择校功能。推进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招生,引导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巩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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