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直接参与股市交易拟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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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直接参与股市交易拟被禁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12月7日,民政部官网对外发布《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据悉,《征求意见稿》明确,慈善组织的财产不得用于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直接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

  所谓二级市场,即证券流通市场,是指对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业内指出,禁止慈善机构直接投资二级市场,就是要求慈善机构不得直接参与股市买卖。

  《征求意见稿》规定,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进行投资的,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慈善组织接受的政府资助财产和捐赠协议约定不得投资的财产,不得用于投资。慈善组织可以用于投资的财产限于非限定性资产、在投资期间暂不需要拨付的限定性资产。慈善组织应当保持足够的现金类资产,以保证连续三年的慈善活动支出符合法定要求和待拨捐赠财产及时足额拨付。

  此外,慈善组织的投资应注重防范集中度风险。投资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等资产,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超过慈善组织总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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