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食药监局日前发布《长春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信息公示(2018年第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长春市食药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认证检查。
据了解,此次认证检查的41家药品经营企业,5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限期整改。该5家药店分别为,高新园区康乐大药房、长春市太极大药房北湖店、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康堂医药商店、农安县农安镇都益堂大药房农安路店以及农安县农安镇泰康医药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