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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忽悠式”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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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02月27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防范“忽悠式”增持

周科竞
 

  据媒体报道,百余家上市公司公布增持计划,仅半数完成。本栏认为,证监会有必要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等做出的增持承诺履行情况进一步从严监管,强调一些增持的重点,以防范“忽悠式”增持的发生。

  诸如,2月26日晚间,激智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张彦通知,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其拟6个月内增持不超过3%的公司股份。从表面看,这一增持计划和以往的基本大同小异,但“忽悠”特征依然存在。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一是增持的数量,为什么是不超过3%,而不是不低于3%?简单地说,增持100股也是不超过3%,这就为后续的低效率履行增持承诺预留了很大的操作空间。所以本栏认为,大股东增持计划,不仅要公布增持的上限,也要公布下限,让投资者知道大股东最少能增持多少股票,这才是促成投资者信心的重要因素。

  第二个关键点是增持的强制条件。即激智科技刚刚经历了三个跌停板及临时停牌,目前仍处于“一”字跌停的状态,大股东增持也应该说明,在股价达到什么价格时,自己将会买入多少股票,或者是在什么价格全力护盘。只有让投资者最大化地了解大股东维护股价的决心,才能让增持达到最好的效果。

  第三点是增持股票的途径,大股东增持股票,也不一定非得要从二级市场买入。还以激智科技为例,完全可以以要约买入的方式增持,例如激智科技目前股价29.1元,处于“一”字跌停之中,此时大股东可以公告,2月27日和2月28日两天,投资者如果接受要约,可以选择在25元的价格把股票卖给大股东,如果接受要约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3%,那么接受要约的全部成交,如果接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总股本的3%,那么接受要约的投资者按照比例卖出股票给大股东,这样的做法方便快捷,对股价的支撑也最为直接。

  此外,就是增持资金的来源问题。大股东提出增持股票,自然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了防止大股东今后以资金不足的理由拒绝增持股票,本栏建议大股东应在发布增持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将资金存入大股东股票账户,并且在完成增持前不得取出,这样就能证明大股东的增持实力,也自然会对维护股价构成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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