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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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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01月31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外商投资法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

 

  据新华社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1月30日上午在京闭幕。会议决定将已经过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将于3月5日在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代会上审议的法律案都很重要,比如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为什么外商投资法草案要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外商投资法属于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有关规范、引导和促进外商投资行为和活动的内容将纳入外商投资法。按照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的精神,制定外商投资法,需要废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三部法律——“外资三法”。

  这位负责人介绍,“外资三法”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需要废止的,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因此,外商投资法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外资三法”为主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系,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制度保障。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国依据“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累计达95万家,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2万亿美元,外商投资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外资三法”逐渐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急需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

  “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在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时,很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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