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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21个罕见病药品减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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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03月01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医疗:21个罕见病药品减征增值税

 

  为鼓励罕见病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联合发布通知,自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减按3%征收增值税。

  2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加强癌症用药保障的措施。会议提出,将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把更多抗癌药等药品纳入医保,并决定对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

  加强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事关亿万群众福祉。2018年国家陆续推出抗癌药等药品以及药品原料降税措施。此次对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是继去年对抗癌药品降税后的又一政策利好。

  从鼓励罕见病用药研发列入规划,到《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等文件出台支持罕见病药品研发上市的措施,再到颁布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成立罕见病联盟、组建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国家规范罕见病诊疗、保障罕见病患者用药的步伐不断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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