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驻区各职能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工委实施办法,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促进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粽子等节礼;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接受基层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购物等;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材、高档保健品、天价茶叶、名贵木材、高档工艺品、文玩珠宝玉石、名瓷名画、高档服饰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谋取私利行为;
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严禁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贻误工作或要情处置;严禁组织参与其它违规违纪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信访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10)67880394
举报邮箱: kfqjj@bda.gov.cn
来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
纪检监察组(邮编100176)
来访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
4层C-1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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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驻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