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为5.9%
三家银行澄清美法院调查传闻
汇金系券商高层频换 中金公司将迎新掌门
中日ETF互通开启 公募基金加速出海
云南单日内7家农商行筹建获批
东兴证券诉弘高中太判决结果出炉
3上一篇 2019年06月26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兴证券诉弘高中太判决结果出炉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刘宇阳)6月25日晚间,东兴证券公布了首创证券就东兴证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重大事项报告。据悉,首创证券为东兴证券该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报告内容显示,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东兴证券将被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弘高中太返还本金1.25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1月7日,东兴证券已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弘高中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东兴证券融资款本金1.25亿元,并给付融资款期内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为维护自身权益,东兴证券就一审判决认定的融资款利息及逾期违约金部分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6月19日,东兴证券收到相应《民事判决书》,判决弘高中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东兴证券融资款本金1.25亿元,并给付期内利息、逾期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东兴证券将依据终审判决申请执行。

  此外,首创证券还表示,东兴证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诉讼对东兴证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3上一篇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84285566 网站热线:010-84276814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