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天宇)近日,记者从开发区人劳局了解到,开发区2019年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增设工作开始申报。
据介绍,此次申报主体需要为开发区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在京单位)。并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设站。建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经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审核汇总后报送至开发区人劳局。开发区人劳局初评后,确定本区域内的推荐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设站单位,并报全国博管办备案。
申请截止日期为8月9日17:00前,相关负责人可在开发区官网下载相关材料,并将申报材料送至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朝林大厦705)。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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