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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保健品必须标注“不是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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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08月23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年起保健品必须标注“不是药物”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于晓玲)担心家里年迈的父母掉进保健食品骗局?明年这种现象和顾虑或将有望减少。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要求从明年1月起,保健食品标签要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字样。

  据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本次组织编制的《指南》,是为了指导保健食品警示用语标注,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指南》对保健食品警示语、保质期标注方式均进行了规范。其中,“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且警示用语区内文字与警示用语区背景有明显色差,并使用黑体字印刷警示用语。保健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容器)外明显位置清晰标注。如果日期标注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则应当准确标注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

  同时,《指南》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如对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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