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在“北京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社会民生专场”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王明山表示本市将启动实施“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对企业职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明确,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最高可领3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同时,确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技能培训试点区。
行动期间,相关部门将围绕企业职工岗前和岗位环节开展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将开展岗位适应性培训,帮助新职工快速胜任新岗位,员工入职12个月内,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同时,实施“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制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共建专业及基地,给予企业学徒补贴。
岗位培训则是为促进在岗职工适应岗位需要、鼓励个人学技术。今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将根据等级给予1000-3000元的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同时,对于企业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的,给予企业研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