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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禁食禁外放,莫让法规扑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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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禁食禁外放,莫让法规扑了空

韩哲
 

  日前,交通运输部向全社会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提出乘客不得在地铁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不得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不得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不得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以及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该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施行。

  这个法规有着广泛的民意,但如何把共识变成约束,如何在执行中避免“法不责众”的尴尬,并不容易,是一场持久战。

  光靠管,或者光靠罚,从近年来的实践看效果并不显著。运动式的执法,虽然声势很大,但治标不治本。

  在此之前,很多城市明文规定,禁止在地铁车厢内饮食,并配套了相关治理措施,包括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罚款、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等。但诸如“凤爪女”这样的试法、犯禁屡见不鲜,面对劝说甚至强制执法,这些人“油盐不进”。事实上,比地铁进食更加恶劣的高铁霸座,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也是层出不穷。

  执法成本高和犯错成本低,是原因之一。首先,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没有那么多的人力,配置到那么多流动的车厢里。如果一个事情的执法成本太高,就没有必要去做。其次,违法者自己也有预期,判断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反而“理直气壮”、胡搅蛮缠。

  相比执法,现在网络监督可能更让违法者坐卧不安,也就有了能够震慑其行为的“红线”。这可以从叶璇事件中窥得端倪。叶璇在乘坐高铁时,一名男子用手机高声播放音乐,在多次劝阻甚至乘警赶来后都无动于衷,甚至还回骂叶璇是“神经病”。事后,叶璇将视频发在微博,引发热烈围观。当事乘客被迫承认错误,因为这个事让自己的儿女脸上无光。

  一物降一物吧。规范性的法规不能徒自强硬,否则就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社会治理,一定是两条腿走路,法治和道德,缺一不可,互相推动着对方向前走,而不是彼此“撂挑子”。特别是,与法治和道德同时有交集的文明问题,既要规范,也要保持耐心。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问题,虽不绝对,但最终还是要在发展中解决。城市愈发达,人们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素养愈高,道德自觉也就愈显著。很多文明陋习和不道德现象,源自生产力不发达、市场不繁荣和供给不充足,遂触发“丛林规则”。伴随着不间断的开放、学习和倒逼,个体和社会会不断调整自身的行为和准则,因应变化了的形势。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文明的养成,随着物质繁荣而长进,同时也滞后于物质,这便是文明进化的复杂之处,也使我们处于不断的螺旋上升过程。

  “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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