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
第七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开始 邀您寻找身边的“感动”
508件“应哨解决”的背后
“身边有榜样 奋斗有力量”短视频大赛启动
税务行政许可办理提速
信访举报渠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1月05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务行政许可办理提速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明确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和报送材料。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压缩办理时间方面,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办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上述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同时,进一步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取消《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栏次;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84285566 网站热线:010-84276814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