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新材”)首发申请反馈意见出炉,这也意味着在2018年2月IPO被否后,华达新材二度闯关之路再进一步。回溯历史,首次上会时,华达新材折戟于与大客户杭州普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银金属”)的关联交易以及通过子公司杭州硕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强贸易”)转贷等问题。如今,再度闯关前,华达新材在2018年6月“紧急”清除了与普银金属的关联关系,2018年10月起未再向普银金属销售,亦在2018年10月注销了硕强贸易。虽清除了此前闯关路上的相关“路障”,但未再向普银金属销售的原因等问题仍被证监会重点关注。此外,华达新材首发被否时曾经遭证监会问询的低毛利率问题目前仍存。
解除与普银金属关联关系
2018年2月IPO被否时,证监会曾重点关注华达新材与存在关联关系的大客户普银金属的关联交易问题,此次闯关前,公司“紧急”解除了与普银金属的关联关系。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查阅华达新材2017年10月以及2019年5月公布的两份招股书了解到,2014-2018年6月,普银金属一直是公司的关联方。普银金属曾持有华达新材子公司杭州华达彩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彩板”,曾用名杭州普银板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
华达新材与普银金属存在关联关系的同时,普银金属在华达新材客户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招股书显示,普银金属在2015年为华达新材第三大客户,2016、2017年均为华达新材第一大客户,2018年为华达新材的第四大客户。
在2018年2月首次闯关被否时,证监会发审委曾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重点关注,要求华达新材说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对普银金属存在重大依赖等。
最新的招股书显示,IPO被否4个月后,华达新材清理了与普银金属的关联关系。为解除关联关系,减少关联交易,2018年6月,华达新材收购了普银金属持有的华达彩板25%的股权。华达新材称,华达彩板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达新材与普银金属的关联关系已经解除。
虽然解除了与普银金属的关联关系,但“发行人对普银金属的销售价格与同期对其他客户销售价格的差异情况,销售价格是否公允,毛利贡献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仍是证监会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重点问询的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解除关联关系后,招股书显示,自2018年10月起,华达新材未发生向普银金属及其客户的销售。关联关系解除后,华达新材缘何自当年10月起未再向普银金属进行销售,其中的原因则引发市场关注。
在首发反馈意见中,证监会也关注到该情况,要求华达新材说明“2018年10月起发行人未再向普银金属及其客户销售的原因,普银金属采购发行人产品是否实现了真实销售”。
针对2018年10月起华达新材未再向普银金属及其客户销售的原因以及是否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华达新材发去采访函进行采访,在回复函中,华达新材表示,“普银金属采购发行人产品实现了真实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持续增长,上述事项对公司的业务、业绩不存在不利影响”。
注销子公司硕强贸易
除清除了与普银金属的关联关系外,华达新材在二度闯关前还注销了曾是公司首次IPO被否的“绊脚石”——全资子公司硕强贸易。
2018年IPO被否时,证监会发审委曾在会上问询了华达新材向子公司硕强贸易开具3.8亿元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子公司硕强贸易周转贷款6.7亿元的情况。要求华达新材说明上述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周转贷款行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影响销售真实性及收入确认准确性的情形。
资深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周转贷款行为容易存在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影响销售真实性及收入确认准确性的情形,会影响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进而会误导投资者,因而被监管层重点关注。
在二度冲击A股前,华达新材在2018年10月注销了硕强贸易。不过,“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杭州硕强贸易的原因、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等成为证监会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在回复函中,对于注销硕强贸易的原因,华达新材表示,“硕强贸易原为公司采购平台,承担部分原材料采购的职能,自2017年4月起,硕强贸易实际上已不再开展业务,材料均由华达新材直接采购。2018年5月,公司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决定注销硕强贸易”。
低毛利率问题仍存
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曾是华达新材上次IPO被否时证监会发审委的关注点之一。此番二度闯关,公司毛利率低的情况并未改变,且相较于上次申报报告期内的增长变为逐年下滑。
华达新材主要从事多功能彩色涂层板、热度锌铝板及其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2016年,华达新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54%、10.08%、12.82%。对应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71%、10.27%、12.08%。同期,同行业公司总体平均毛利率为9.87%、7.41%、13.02%。不难看出,华达新材2014-2016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和综合毛利率均处于连续上涨的状态。不过,2014、2016年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毛利率。在首次IPO被否时,证监会曾要求华达新材说明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上升,但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新的招股书显示,2016-2018年,华达新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82%、9.42%和8.09%,对应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2.08%、9.35%、8.05%,呈持续下降趋势。而同期,同行业公司平均毛利率为16.57%、16.87%、13.97%。
在最新出炉的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华达新材披露公司毛利率显著低于可比公司且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回复函中,华达新材表示,“国内上市公司中不存在与公司完全相同的产品的可比上市公司,与公司较为相似的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扬子新材、中科新材、立霸股份,这三家公司都从钢铁企业采购原材料进行深加工后销售到国内外市场,但在规模上都远小于公司;在下游市场上,中科新材、立霸股份的产品主要是用于家电板,扬子新材的下游市场与公司较为相似,但其大部分利润来源于收购的俄罗斯子公司,市场差异较大,与公司的可比性较低”。
北京商报记者 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