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彭慧)12月4日,最高法发布《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这是中国法院发布的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也是世界范围内首部介绍互联网时代司法创新发展的白皮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指出,2019年10月31日,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已汇集全国法院1.925亿案件数据,目前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审判信息资源库。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既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新工具、新思维和新方法,也催生了许多具有新特点、体现新趋势的纠纷类型。《白皮书》反映了中国法院互联网司法发展的基本路径、价值取向、主要举措和重要成果,具体包含五个方面。
2019年3月,在12个省(区、市)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依托微信小程序打造电子诉讼平台,将部分诉讼环节迁移到手机移动端办理,实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无缝衔接,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截至2019年10月31日,移动微法院实名注册用户达116万人,注册律师7.32万人,在线开展诉讼活动达314万件。
各地法院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科技,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司法中的深度应用。在区块链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已建设“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完成超过1.94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利用区块链技术分布式存储、防篡改的特点,有效保障证据的真实性,极大减轻法官认定证据的难度。
在大数据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建设了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可以实时汇集全国3507个法院的审判执行、人事政务、研究信息等数据,2019年10月31日,已汇集全国法院1.925亿案件数据,目前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审判信息资源库。
在人工智能领域,各地法院积极开发了各类智能化审判辅助系统,不同程度实现案件繁简甄别分流、案件智能画像、庭审自动巡查、法条及类案精准推送、自动生成文书、文书瑕疵自动纠错、裁判风险偏离度预警等功能,成为法官办案和群众诉讼的有力辅助。
在构建专业化审判体系方面,2017年8月18日,我国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2018年9月,又先后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设立互联网法院是互联网司法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开辟了互联网时代司法发展的全新路径,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司法探索实践正式制度化、系统化。
在促进网络治理法治化上,互联网法院利用管辖集中化、案件类型化、审理专业化的优势,审理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规则示范意义的案件。比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有力打击网络黑色产业,保护公平竞争的网络营商环境;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大数据权属案,确立了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的行为规范;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回应了计算机软件生成内容是否具有著作权及如何保护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