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北京市发改委发布有关本市高速公路收费核定的二次听证会公告,详细披露了听证方案。据介绍,此次核定不增加社会负担,不影响路网运行。对于外界关心的计费规则,也将更加公平合理,利用电子收费的技术手段实现精准计费,取消起步价,不再执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收费规则,更好地体现“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
总体负担不增加
公告披露了本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核定的原则和方案。据介绍,此次核定不增加社会负担,结合本市货车车型结构、交通量等相关情况,科学测算和核定收费标准,在相同交通流量下,不增加车辆通行费总体负担。
同时,不影响路网运行。尽可能维持各路段收费水平平衡,避免收费水平变化造成路线间的交通量较大转移,避免引发新的交通拥堵。
根据公告,听证方案有两个版本,其中最受公众关心的封闭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为每标准车每公里0.5元。而且在执行这一统一收费标准路段,客车、货车均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精确收费,不再收取起步价,不再“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收费。
“客车收费标准未做调整,但取消了起步价,通行起步价里程以内的车辆通行费降低。”相关负责人说。
具体来看,方案一显示,客车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变,货车将现行收费标准经测算后平移为新的收费标准。即:客车每公里收费标准一类车0.5元,二类车1元,三类车1.5元,四类车1.8元;货车每公里收费标准一类(2轴蓝牌)车0.5元,二类(2轴黄牌)车1.27元,三类(3轴)车1.7元,四类(4轴)车1.9元,五类(5轴)车1.97元,六类(6轴)车2元。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由于现行货车分类与新车型分类方法不一致,不能直接对应核定收费标准。为此,市交通委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共获取货车样本数254万辆,据此计算出新车型分类标准各型货车在现行车型分类标准各型货车中占比情况。在此基础上,将现行费率标准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测算得出新的费率标准,得到货车收费标准平移方案。
方案二显示,客车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变,货车将现行收费标准简单对应、增加一类车型后形成新的收费标准。
8、9座客车降为一类
目前,全国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03),2020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新旧标准在分类方式、车型类别数量上有一定差异。其中,客车将现为二类客车的8、9座客车调整为一类客车。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一类客车分类。
“8、9座车由二类车调整为一类车执行较低的收费标准,客车收费水平总体略有降低。”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精确计费,不再执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为5元、10元的收费规则,会出现部分路段、部分出口收费发生变化,有升有降,但更好地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收费更加公平、合理。
货车按照收费标准平移的原则,根据新车型分类标准6类货车在现车型分类标准5类货车中占比,将现行5类车型收费标准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调整为新的6类车型收费标准。其中,京沪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采用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听证后确定的收费标准。
此外,针对特殊车型,也有不同的收费方案:货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按牵引车和挂车合计的轴数,确定车型及收费标准;6轴以上货车,以6轴货车收费系数为基础,按每增加一轴增加0.5倍收费系数计费,最高10倍系数封顶;不超限超载的专项作业车执行对应的普通货车收费标准,超限超载的专项作业车在取得大件运输许可证后按大件运输车辆收费。
明年执行收费新标准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实施新颁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由于新旧车型分类标准差异较大,本市需要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国家在组织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大力推广不停车收费(ETC),提高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现代化水平,本市按此要求调整计费方式,实现更加准确、公平、合理地收费。
一方面,取消省界收费站同时货车安装ETC,将提高收费站区的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促进物流提速增效和节能减排;另一方面,货车安装ETC后,享受通行费至少9.5折的优惠,将降低物流成本。取消起步价将降低短途运输成本。
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要求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后,在货车总体负担不增加的情况下,部分货车由于调整了车型分类及其对应的收费标准,也会出现实际交费有升有降的情况。
据介绍,本次听证会将在2019年12月19日下午2点30分举行,地点位于北京京都信苑饭店三楼国际会议厅。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7个,申请参加旁听的公民请填写旁听人员报名表,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bjjgtzpt_2019@163.com。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