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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第一阶段协议正履行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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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第一阶段协议正履行必要程序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晨婷)12月26日,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峰回应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进展时称,中美正履行法律审核、翻译核对等程序,并就协议签署等后续工作密切沟通。

  这也意味着距离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正式签署更近一步。财政部副部长廖岷此前表示,在完成法律审核、翻译核对等必要程序后,双方还需商定时间、地点和形式来签署这份协议。

  在12月19日的商务部发布会上,高峰也曾表示,中美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美方将履行部分取消对华产品拟加征和已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关于第一阶段协议的具体内容,将在协议正式签署后对外公布。据悉,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最终条款九个章节。

  此外,下调进口关税也是近期社会关注的话题。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消息称,将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将有859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不乏猪肉、糖尿病治疗药物等民生所需商品、药品,同时也包括集成电路存储器等高新技术产品。

  “下调进口关税,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的具体举措,将有利于扩大相关高质量产品的进口。扩大进口是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之一。进口关税降低,将有利于形成均衡、协调、可持续的贸易发展新格局,有利于推进贸易和产业的协调发展。我们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推动国内国外市场深度融合。”高峰对此回应称。

  同时,高峰谈到,商务部将继续积极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满足国内消费者对于高品质产品的需求。下一步,将着重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鼓励创新监管制度,服务功能、交易模式,通过培育进口贸易集散地,以点概面,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目前,我国已建立4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分布在上海、天津、苏州、宁波。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员赵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角度来说,目前覆盖面还不够广,集中在华东和华北,事实上华南、中西部都没有覆盖到。下一步将在4个示范区基础上扩大范围,形成更大拉动作用。一些进口贸易规模比较大,进口制度、监管模式的创新成果比较多的城市可能会成为候选对象。”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华南地区的广东、海南,西部地区的重庆、成都、西安的科技承接能力也比较强,可能成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围的目标。

  此外,商务部将积极推动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全面实施,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目前协定的实施率已经达到了96.2%,剩余的措施将于2020年2月22日之前全部落实到位,贸易便利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我国于2015年9月批准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协定于2017年2月正式生效并对已批准协定的成员正式实施。赵萍谈道:“主要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贸易成本,提供更良好的环境。便利化也是营商环境的主要部分,它的提升必然促进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近年来我国也在这方面颇为重视。2018年以来,进口通关时间缩短了56%,出口通关时间缩短64%。同时提高通关信息化水平,通过信息共享、监管结果互认、执法互助‘三互’提升通关效率。对于有海关AEO认证的企业,像经营时间较长、信誉良好的企业,也给予更便利化的待遇。”

  高峰谈到,进一步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平台促进效应也是下一步扩大进口的主要举措。数据显示,首届进博会,累计意向成交578.3亿美元,合同完成率超90%;今年的第二届进博会展览总面积比去年增加6万平方米,意向成交额711.3亿美元,比第一届增长23%,体现了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高峰表示,目前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筹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近期已经有300多家企业报名参展,展览面积将超过1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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