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租后让、达产出让”是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后,创新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的又一积极探索。
“先租后让、达产出让”,即项目入区时,先采用直接租赁的方式供地,租赁期五年,五年后项目达到《入区协议》约定的承诺时,再对剩余土地年限予以出让,总用地年限不超过20年。如到期仍无法实现入区承诺,则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土地。
“先租后让,达产出让”大幅降低了项目落地时的当期成本,入区企业每亩地仅需缴纳约17.5万元地价款便可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供应方式采取“租赁-建设-达产-出让”的模式,实现了土地供应与项目落地投产过程的有机衔接,鼓励、刺激企业积极投入生产,早日达产。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烂尾项目的出现,降低低效用地盘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