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政策红包“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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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政策红包“来袭”

 

  2020年1月1日,多部惠及民生、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的政策条例正式生效。自此,省界收费站将被取消、高速路收费转向“分段式计价”。那些牵动国民神经的进口猪肉、奶粉、进口药品等,也伴随国内消费、产业“双升级”的步伐走下“神坛”。首部国家级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外商投资法,将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保驾护航。

  省界收费站取消

  车辆实现“无感”通界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分段式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0点起,全国高速公路将陆续调整计费方式。自此,省界收费站被取消,车辆可无感通过省界;各个收费站ETC车道增加,通行将更快捷。

  新规落地后,此前“一次性汇总”收费模式转变为“分段式”收费模式,但总收费金额保持不变。高速公路收费将通过ETC门架来实现分段计费和分段扣费;与此同时,ETC门架的计费金额取整到“分”,而人工收费的车辆分段计费,仍保持出口合并收费,计费金额取整到“元”。而从今年1月1日起,各省高速公路将继续对ETC用户执行5%的通行费优惠。

  此外,根据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这意味着,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都将全面实行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认为,我国高速公路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是为避免车辆“大吨小标”,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影响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随着“治超”工作推进,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营商环境条例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该条例提出,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

  比如,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管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等。

  融资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同时,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等。

  “我国市场广阔、营商环境改善,正在吸引外商跑步进入。”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说,营商环境改革首先是制度环境,通过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出台,能直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认为,随着劳动力成本逐渐上涨,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在逐渐消退,同时包括地产等成本在上升,因此比较优势在逐渐地弱化,这意味着需要寻找新的增长点和新的红利,这个红利就来自于制度红利、改革红利和营商环境的红利。

  外商投资法

  平等对待外资企业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并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

  其中,该法亮点包括,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

  此外,2019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签署下达,在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方面,对中国自然人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和调整程序的法律适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该条例对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征收补偿、禁止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保护商业秘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报告等进一步作出细化。

  “所有的开放都是相互平等的开放。”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白明看来,外商投资法的一大亮点是,对于外资来说,未来更加强调由分享性转向参与性的国民待遇。在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与国内企业开展合作的同时,也敦促国内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争取合作机会,将外资企业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相结合。

  新版医保目录

  纳入抗癌新药PD-1等

  自2019年11月史上“最贵”医保目录谈判后,国家医疗保障局于12月公布了2019年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医保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谈判新增97个全球进口药。其中,70个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7%。

  按照此前国家医保局、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将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

  根据此次调整,一批认可度高、新上市且临床价值高的药品被纳入目录,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糖尿病、风湿免疫、肝炎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抗癌新药PD-1、DAA丙肝新药、强直性脊柱炎治疗药物阿达木单抗等药品为首次入选医保目录。

  价格方面,多个全球知名的高价药开出了“亲民价”。业界保守估计,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总体上患者个人负担将降至原来的20%以下,个别药品降至5%以下。其中,三种丙肝新药价格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药物降幅平均为65%;续约药品价格平均降26.4%。

  医药专家赵衡表示,在医保目录助力药品放量的同时,依旧面临药品进入医院后的一系列障碍,比如药占比考核、医保总额的限制等。不过日前医保局已下达《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未来,仿制药价格下调,也将给高价药腾出进入医保的空间。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刘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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