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肖涌刚)新年伊始,个税App上新了“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1月2日,记者登录个税App发现,市民可在首页的常用业务中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栏目,实时查询2019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大项18类收入明细和已申报个税金额。
目前“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栏目可显示市民2019年度的工资薪金、内退补偿金、个人股权激励收入、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其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共18类收入的明细,包括收入类别和金额、税款金额、扣缴单位等多项细节。一旦市民确信某项收入完全与自己无关,或者申报内容有误,即可在该栏目内直接通过分项或批量申诉功能进行投诉。
了解个人全年收入是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第一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
一般而言,工薪族每个月收到的工资里,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进行税收预扣。因而,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根据《公告》,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此外,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不仅对纳税人是第一次,对税务机关也是第一次。一些纳税人担心在办理年度汇算时会出现“扎堆”进而导致网络或办税厅出现拥堵。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纳税人有一个清晰、稳定的时间预期,踏实办税、体验更优,税务部门将采取分类分批引导办理的方式,主动提醒不同纳税人在一定时间段内办理,这样也便于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希望得到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
记者注意到,“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功能入口也已在“个人所得税”App页面中显示,但正式上线日期为3月1日。现阶段,纳税人可根据提示查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专题,了解相关具体信息,以便届时明白办理年度汇算。
税务总局方面表示,税务总局正在对信息系统相关功能进行最后验证,待年度汇算期开始,系统将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相关数据的预填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更便捷地完成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