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方针)增加信贷投放、增加信贷投放、增强融资担保公司服务能力……1月11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也称“科创金融十七条”),旨在解决科创类中小企业长期资本获得不足的问题,从扩大信贷融资规模、优化融资担保体系、加大资本市场支持力度等方面为科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注入新活力。
《措施》提出,在资金扶持方面,投入总共280亿元的政策性资金,提高对科创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担保性融资支持30亿元、企业票据再贴现150亿元和科创企业股权投资基金100亿元。
《措施》提出,在增加信贷投放方面,鼓励辖区内银行2020年科创类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力争开拓科创类客户不低于贷款户数的15%。
《措施》提出,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了提高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使用效率、支持科创类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力度等覆盖科创型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项金融服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