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经开区管委会从医、食、住、行、供、销、外、保、审、奖等十个方面发布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十条”,确保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月5日,经开区下发《关于试行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的通知》,将在亦庄新城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按照北京市防疫工作的整体部署,经开区坚持“防控在一线,服务在一线”,连续出台新政全面阻击疫情,在切实加强防疫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确保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部署,在切实加强防疫能力建设的基础上,经开区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制定以下措施,确保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增长。
一、全面防控疫情。出台防控指导手册企业版,向区内企业定点发布,做好节后返工人员的防控工作。与专业机构录制防疫课程,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指导。依托融媒体方式,推广网上健康服务。
二、提供餐饮保障。出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企业就餐防控指南》,开通蔬菜直通车等方式保障食品供应,鼓励电商、快递、外卖企业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三、解决住宿困难。结合企业需求,在保障企业返京人员返回居住地的基础上,协调两区八镇提供更多住房资源。提前为企业开展人才公租房配租工作,为区内企业提供1000间蓝领公寓作为周转用房。因复工需要租住约定酒店的,给予实际价格50%的住宿补贴。
四、便利员工出行。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为企业办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帮助企业定制通勤班车,优化公交线路。
五、促进生产供给。做好经开区重点企业“一对一”服务,协助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生产物资运输问题。企业研发、生产对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给予研发投入实际发生额10%的资金补助。
六、鼓励市场开拓。帮助企业开拓、对接市场;鼓励区内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鼓励企业从境内、外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原材料自用或提供给区内其他企业使用,根据采购金额给予适度补助。
七、支持企业出口。加快落实2019年外贸稳增长政策兑现,对疫情期间按时复工且出口增速在经开区排名前50位的外贸企业及新增外贸企业予以奖励。
八、保持就业稳定。建立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名录,针对企业用工需求,搭建用工服务交流平台,保障企业用工稳定。主动对接临近低风险地区人力资源部门和服务企业,开拓招工渠道。积极落实北京市相关政策,为企业申请岗位补贴等政策资金。
九、提高审批效率。推行不见面审批,在现有承诺的办理时限上再压缩40%。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设审批绿色通道,实现专人指导、综合服务、并联审批、同步出证。试点开展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对列入改革清单事项即来即办。
十、激励企业发展。
对按时开工、复工的项目工地,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金奖励。
对于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的企业,给予增量部分1%的资金奖励。
对于2020年第一季度产生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给予实际投资额1%的资金奖励。
对于2020年第一季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长高于15%的企业,给予高出部分20%的资金奖励。
对于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贡献同比增长在3%-5%之间的企业,奖励资金为该企业第一季度区域经济贡献增量的50%;增长超过5%的,超出部分奖励资金为该企业第一季度区域经济贡献增量的100%。
上述措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结束之日起停止执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试行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中关于“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的措施在经开区落地,既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又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经经开区管委会同意,对亦庄新城域内注册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试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落实管理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坚持提高网办深度和办理便利度,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企业跑动次数为零。
(一)告知。经开区管委会通过官网、“北京亦庄”微信公众号、“尚亦城”App等平台发布告知书(见附件1)。告知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标准要求等有关内容。
(二)申请。登录经开区“一网通办”平台(从“首都之窗”进入:http://banshi.beijing.gov.cn/-点击“登录法人中心”-在“部门服务”找到“经济开发区”-找到并点击事项名称-点击“网上办理”,自动跳转到经开区“一网通办”平台),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所需信息并下载打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其他所需材料上传至平台,其中,对不能及时在系统提交的材料可以按照单位承诺后续提交。
(三)受理。经开区行政审批局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直接受理企业申请。
(四)批复。行政审批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书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当日作出准予许可批复,相关许可批复通过EMS邮寄方式寄送至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通过系统退回至申请单位,并一次性说明退回理由。
(五)公示。申请单位提交的承诺书将通过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或“尚亦城”等其他办事平台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申请单位应将批复决定和承诺书在企业内部场所向职工公示。
二、监督管理
(一)审批后查验。行政审批局在作出许可批复后对申请单位承诺书进行公示,并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查验。公示期间接到投诉举报或查验时发现申请单位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政审批局将要求申请单位限期整改;申请单位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拒不整改的,行政审批局将撤销许可批复。申请单位应配合接受核查,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二)事中事后监管。社会事业局与综合执法局作为监管执法单位,加强对已经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进行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纳入失信管理。申请单位在承诺查验和监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承诺不实、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的,将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处理,并记入经开区诚信档案。此类申请单位三年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方式管理,不再享受经开区管委会相关支持政策。
三、其他事宜
本通知自2020年2月6日起试行。各有关单位在申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经开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反馈。通过改进完善,持续推进,确保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