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娜)近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明确了疫情特殊时期的援企稳岗政策。
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于4月1日至7月31日在线申请。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持平或增长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定比例的补贴。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于5月1日至7月31日在线申请。
通知强调,对于已经享受了上述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企业,根据岗位需要,在2020年组织职工(含待岗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累计不低于40课时(每课时45分钟)的,对参加了培训的职工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补贴时,参加了培训的职工须仍在本企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