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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机构跨境融资收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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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03月13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境内机构跨境融资收利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嫡)境内机构跨境融资将进一步便利。3月12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消息,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以《通知》为准。

  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有哪些意义?外汇局指出,政策调整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相应提高,这将有助于便利境内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该项政策调整哪些企业将受益?据了解,央行此前发布的《通知》适用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法人金融机构,其中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企业融入外汇资金可意愿结汇,融入资金可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通知》,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是为便利境内企业借用境外资金,所借外汇也可以兑换成人民币在国内使用。政策调整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相应提高,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敞口空间变大。这将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境外融资产品和业务,有助于便利境内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从境外多渠道筹集资金,另外,此项举措同时旨在短期内支持企业部门恢复生产和长期内促进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对外开放。”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陶金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进一步对北京商报记者指出,宏观审慎参数由1调整至1.25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在国际跨境融资的上限,也就是说让金融机构和有资格在境外发债融资的企业能够把其举债规模上限进一步放大,使目前国内融资规模增大。“因为中国货币政策是以宏观审慎、稳健的货币政策为主的基调,货币政策进一步放开的空间有限,就会导致在经济下滑背景下,物价出现上涨。这次进一步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适度放开金融机构和部分合格企业的举债规模,有利于吸引国际上更多的资金补充国内的流动性规模,支持我国实体产业的发展。”王红英补充道。

  外汇局指出,当前,我国外债规模和结构较合理,外债风险总体可控,提高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在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的同时,不会引发外债规模大幅上升。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同时,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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