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方针)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力,指导相关企业申报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月13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关于开展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2020年)》(以下简称《通知》),在2020年3月13日-4月17日,开展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
“专精特新”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符合上述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成为入库企业,均能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为进一步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征、区域特征,本市拟对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一业一策”、分类支持“专精特新”专项服务包,服务内容主要涉及财税、投融资、空间落地、市场开拓等方面。
《通知》明确,办理流程为自荐、评价、公示和公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采用自荐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自荐入口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自荐成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知》明确,参与自荐的企业须满足企业基本条件、专项条件和重点关注条件。基本条件要求申报企业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等。专项条件对自荐企业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分别作出了规定。重点关注条件要求自荐企业具备相应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将予以重点关注。
《通知》还提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三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积极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征、区域特征,对遴选出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咨询服务、市场开拓、中小企业服务券等政策支持。被列为工信部公布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直接列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期限与专精特新“小巨人”有效期一致。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采取网上自荐方式,网站入口:http://www.smebj.cn;自荐周期:2020年3月13日-4月17日;咨询电话: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010-8217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