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对由经开区管委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总体考虑给予了解读,一是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承担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165平方公里新扩区域经济管理职能,统筹新城建设工作。经开区6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赋予管委会区级行政职权,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赋予管委会在规划土地、经济管理、开发建设、产业促进等方面的市、区两级行政职权。二是坚持应放尽放原则。按照市委常委会“加大向经开区赋权力度,经开区直接对市政府负责”的要求,以下放为原则、不下放为例外,赋予经开区更大自主管理权,实现“经开区的事儿在经开区办”。市政府赋予经开区管委会行使的市级权限在亦庄新城范围内统一实施。三是坚持便企利民原则。在经开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力争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改革等经济事务管理方面走在全市前列。四是强化监管和工作协同。60平方公里范围内,由管委会统一履行区级行政处罚职责。165平方公里范围内,除市场监管领域外,其他各领域继续由通州区、大兴区分别行使行政处罚职责。经开区与市有关部门、通州区、大兴区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共同落实好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脱节、缺位。(详见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