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最早出现在17世纪的意大利,既而传播到欧洲各国,而德国的海因里希·许茨、法国的让-巴普蒂斯特·吕利和英格兰的亨利·珀赛尔分别在自己的国家开创了17世纪歌剧的先河,但一直到18世纪,意大利歌剧依然是欧洲的主流。
19世纪中后叶则被誉为歌剧的“黄金时期”,而黄金时期过后的20世纪初,西欧歌剧继续演变出不同风格,如意大利的写实主义和法国的当代歌剧等。而在整个19世纪,在中东欧地区,尤其是俄罗斯和波西米亚,国民乐派的崛起造就了当地和西欧平行发展的歌剧作品。随后在整个20世纪,现代风格元素常被尝试混入歌剧当中,且随着录音技术的改善以及相关科技的进步,歌剧也会在电台和电视上播放,也出现了为广播媒体而写的歌剧。
提到我国歌剧的发展,则经历了三个阶段,其中1919-1944年为探索阶段,推出的作品如《扬子江暴风雨》《农村曲》《军民大生产吧》等,都在反映群众革命斗争的内容上借鉴西洋歌剧的经验,并在艺术形式民族化的问题上作出了尝试。而1944-1955年则是以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后的新秧歌运动为起点的奠基阶段,出现了《兄妹开荒》《夫妻识字》等新歌剧作品。随后1956年至今,则是深入探索阶段,遵循“百花齐放,百鸟争鸣”方针,进一步大胆探索新歌剧的创作经验。
较其他戏剧有所不同,歌剧演出更看重歌唱和歌手的传统声乐技巧等音乐元素。歌手和合唱团常有一队乐器手负责伴奏,有的歌剧只需一支小乐队,有的则需要一支完整的管弦乐团。有些歌剧中会穿插有舞蹈表演,如不少法语歌剧都有一场芭蕾舞表演。歌剧被视为西方古典音乐传统的一部分,因此和经典音乐一样,流行程度不及当代流行音乐,而近代的音乐剧被视为歌剧的现代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