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问答带你读懂“稳促12条”
2020年04月21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20个问答带你读懂“稳促12条”

 

  政策原文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共克时艰的若干措施(2.0版)》

  一、稳就业

  建立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名录。利用智联招聘、猎聘等网络招聘形式,多渠道搭建用工需求服务平台。

  对于政策执行期间新注册并依法取得经开区颁发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实缴资本2%的资金奖励。对于已在经开区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疫情期间为经开区企业提供外包或派遣服务的,上岗人数超过50人(含)提供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援企稳岗等相关政策。支持校企合作定制培养技能人才,鼓励企业通过项目制自主培训提升职工岗位技能水平,支持园区组织、指导园区内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给予适当补助。

  做好企业返工保障,为有需要的企业对接连锁餐饮公司提供定制工作餐,利用线上平台资源及配送能力,解决企业团餐配送需求。

  关心关爱员工,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加大劳动人事用工政策宣传,引导当事人将协商、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主要途径,妥善解决疫情期间的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

  二、稳金融

  督促区内银行严格落实总、分行小微企业贷款价格政策,确保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及时予以展期、续贷、下调利息等支持。对上年度作出一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企业,在经开区内银行疫情期间贷款予以50%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丰富续贷中心职能,由“续贷”受理扩展到“首贷+续贷”受理。

  加大担保服务力度,给予区内融资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担保费降低部分50%的补贴。

  对于新注册金融、投资机构给予实缴资本1%的资金奖励。

  三、稳外贸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对2020年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贸企业给予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的奖励。对于新注册外贸企业满足上述条件的,额外给予人民币20万元奖励。

  四、稳外资

  落实《外商投资法》规定,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于新注册外资企业给予实缴资本1%的资金奖励。对于2020年新增实际利用外资的企业,给予实际新增额1%的资金奖励。

  五、稳投资

  加快推进新城建设,开展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加强产业链对接,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对于2020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的(土地购置费除外),给予实际投资额1%的资金奖励,以2020年入统数据为准,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经认定并验收合格的,按照项目实际支出额的10%给予后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享受前款政策的不可重复享受本款政策。

  六、稳预期

  全面落实国家、北京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于2020年产值同比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增量部分1%的资金奖励。

  对于2020年经济贡献同比增长在3%-5%之间的企业,奖励资金为该企业2020年区域经济贡献增量的50%;增长超过5%的,超出部分奖励资金为该企业2020年区域经济贡献增量的100%。

  七、促消费

  鼓励无接触配送、无人零售、直播零售等消费新模式快速发展。依托战疫金盾平台每人发放200元消费券,对按政策要求的滞鄂返京人员再发放300元消费券,消费券在经开区商超以及电商平台上抵用。

  方便职工生活,为职工对接副食蔬菜供应渠道。

  八、促落地

  对新注册四大主导产业工业企业,且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实缴资本1%的资金奖励。

  提高审批效率,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设审批绿色通道,实现专人指导、综合服务、并联审批、同步出证,在现有承诺的办理时限上再压缩40%。试点开展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对列入改革清单事项即来即办。

  对产业项目实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制度,支持平台公司根据企业经营需求建设标准厂房,缩短企业建设投产周期。

  九、促融资

  对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市区两级总额600万元奖励,新入驻本区的上市企业按照本标准奖励。对“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上市企业、“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再融资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

  鼓励本区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对并购控股上市企业、“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并成功引进本区的,按照并购交易金额的5%。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融资租赁公司为本区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按不高于其对本区企业开展的实际交易合同额的5%。给予奖励。对融资租赁公司当年购入本区企业生产的设备用于租赁业务的,按照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1%给予奖励。

  十、促研发

  加快创新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围绕重点关键领域开展“白菜心”工程,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造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场景。对于2020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高于15%的企业,给予高出部分20%的奖励。对承担“白菜心”工程的项目,最高给予研发费用50%的资金支持。对于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PCT分别奖励5000元/件、1万元/件。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场景项目,最高给予30%的资金支持。对于经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创新产品,按照其前三台(套)销售额的30%给予补贴。

  十一、促转型

  鼓励企业间协同联动和协作配套,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核心供应链,针对企业拓展新渠道采购区内无资产关联企业产品,单户累计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采购企业订单总额3%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制造企业与研发、设计企业加强合作,对新注册的研发、设计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并开展实际业务的,给予实缴资本1%的资金奖励;对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研发、设计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增量部分1%的资金奖励。

  十二、促贡献

  企业研发、生产对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给予2020年研发投入实际发生额1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重大贡献的医疗生产、销售等相关行业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对国家、北京市疫情防控征用生产能力、服从市场供应调度的应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按应急产品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以工委、管委会名义给予表彰。

  执行说明

  国家、北京市、经开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已执行经开区入区协议相关政策的,从优不重复享受。

  产值、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费用等指标条款,以2020年经开区统计数据为奖励兑现依据。奖励资金需扣除《北京经济技术经开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已兑现部分。

  在经开区进行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的企业,积极配合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且近三年在财政、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可以按照本措施条款向对应责任单位提出政策申请。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政策的兑现时间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京技管〔2020〕10号)自完成兑现工作之日起停止执行。

  政策问答

  一、稳就业

  1.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有哪些?如何取得联系?

  答:经开区目前已建立含有258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名录。企业可根据用工需求,通过电话咨询获取相应服务企业的联系方式。

  2.新注册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如何享受资金奖励?

  答:自《措施》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在经开区注册并取得经开区颁发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企业承诺实缴资本用于实际经营,资金奖励根据实缴资本以4∶3∶3的比例分三年兑现,从政策兑现的第二年开始,每年需为经开区企业提供50人次(含)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未完成的当年奖励不予兑现。

  3.已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如何享受资金奖励?

  答:《措施》公布前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劳务派遣机构,2020年1月24日至《措施》有效期满为经开区企业成功推荐劳动者稳定就业且人数超过50人(含),可享受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4. 既是人力资源服务也是劳务派遣的企业是否可以重复享受奖励?

  答: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二、稳金融

  5. “加大担保服务力度,给予区内融资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担保费降低部分50%的补贴”中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指的是什么?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三类:科技部备案通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同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需要满足在经开区注册、纳税。

  6.企业申请贴息支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在经开区注册、纳税并入统的企业;

  (2)疫情期间在经开区内银行进行贷款业务,贷款利率在5%及以下的;

  (3)企业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

  (4)上年度为经开区作出一定经济发展贡献;

  (5)企业向所贷款银行提出贴息支持申报意向,由银行汇总申报。

  三、稳外贸

  7.稳外贸的奖励如何申请?

  答:经开区商务金融局牵头负责该项政策的组织实施,企业可拨打67880274电话了解,也可至朝林大厦1205商务金融局进行了解。

  四、稳外资

  8.稳外资政策奖励的标准是什么?

  答:新设立企业外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已注册企业2020年新增实际使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给予外资实缴资本或实际利用外资新增额1%的资金奖励,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两项奖励不可同时享受,当年奖励资金不超过企业年度区域经济贡献的50%。

  五、稳投资

  9. 技改项目认定范围是什么?

  答:认定的技改项目应为已报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技术改造储备项目申报表》、且计划于2020年12月前建设完成的项目。

  六、稳预期

  10.“对于2020年产值同比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增量部分1%的资金奖励”中的增量部分指的是什么?

  答:增量部分是指2020年的产值较2019年产值同比增加的部分,按照1%进行奖励,产值需增加100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不设上限要求。

  11."对于2020年经济贡献同比增长在3%-5%之间的企业,奖励资金为该企业2020年区域经济贡献增量的50%"中经济贡献指的是什么?区域经济贡献指的是什么?

  答:经济贡献指的是企业缴税,区域经济贡献指的是企业缴税经开区地方级实得可支配部分。

  七、促消费

  12.哪些人可以领取消费券?指定商家名单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所有经开区居民和职工都可以领取,指定商家名单将通过尚亦城App公布。

  八、促落地

  13. “对新注册四大主导产业工业企业,且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实缴资本1%的资金奖励”中四大主导产业指的是什么?企业享受该资金奖励的要求是什么?

  答:四大主导产业是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四大产业。企业在2020年内注册;承诺三年内不得减少实缴注册资本,并在第二年启动投资建设,第三年实现达产。

  14. 如何查询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文件及清单?

  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及列入改革清单的事项可登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查询。

  15. 什么样的企业适用于"先租后让,达产出让"政策?该政策对企业有何好处?租赁期内的项目可以进行产权登记吗?

  答:亦庄新城范围内供应工业用地均适用于本政策。采取“先租后让,达产出让”方式供地大幅降低了项目落地时的当期成本,入区企业每亩地仅需缴纳约17.5万元地价款便可取得土地使用权,实现最低成本拿地、开工、投产。企业缴纳租金后可以登记颁发租赁用地方式的《不动产权证》。

  九、促融资

  16.企业申报上市奖励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申报到什么时间截止?

  答:(1)依法在经开区注册、纳税并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新入区已获得经开区管委会立项批复的企业;

  (2)符合诚信经营标准,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

  (3)奖励事项的统计时间与市级政策保持一致;

  (4)未来三年内,不改变工商注册地并在经开区纳税的企业;

  (5)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或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

  上市奖励申报时间拟于2020年5月31日截止(如有变更,以市级奖励最终通知为准),新三板挂牌奖励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十、促研发

  17. 对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并获得授权的奖励1万元,还需要其他相关材料吗?

  答:还需提供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相关国家专利局授权专利证书。

  18. "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场景项目,最高给予30%的资金支持"中应用场景项目的支持范围是什么?应用场景的建设要求是什么?

  答:重点聚焦人工智能、区块链、5G、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医疗健康、政务服务、智慧城市等方面的应用。突出场景的科技内涵,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性强,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验证环境,加速技术迭代创新和底层技术应用。

  十一、促转型

  19."鼓励企业间协同联动和协作配套,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核心供应链,针对企业拓展新渠道采购区内无资产关联企业产品,单户累计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采购企业订单总额3%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中区内无资产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采购产品包括什么?

  答:区内无资产关联企业指的是买卖双方无股权、债权等资产关联,不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无互派董监高等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应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或用于工业生产的必需原材料、零部件等。

  十二、促贡献

  20.“对国家、北京市疫情防控征用生产能力、服从市场供应调度的应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按应急产品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给予奖补”中应急防控物资包括什么?销售收入的支持范围是什么?

  答:应急防控物资是指防护口罩、红外体温计等。

  销售收入的支持范围是2020年2-4月生产销售防疫物资取得的销售收入(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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