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起,《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网站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社会各界可关注首都之窗、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面了解政策征求意见稿内容,并通过电子邮箱jifenjianyi@fgw.beijing.gov.cn反馈意见建议。
据了解,北京市积分落户试行政策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有关部门对政策进行了修订。
本次政策修订主要遵循“连续稳定、精简优化、公平公正”原则,即:保持积分落户政策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落实国家要求,突出政策定位,精简优化部分指标;回应社会关切,体现人本关怀,加大监督管理,强化公平公正。
具体而言,本次修订继续保持“4+2+7”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框架稳定,4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作调整,7个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中有6个从操作层面予以完善。
同时,坚持赋分原则不变,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值占主要比例,各指标间赋分原则不作调整。
对比试行版,此次修订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修改:一是具体指标方面,着重对7项导向指标中的6项进行了精简优化。教育背景指标,增加了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调整就学期间社保扣缴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职住区域指标,不再考量转移前就业居住情况,明确对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给予积分。创新创业指标,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加分,并优化部分奖项内容。纳税指标,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加分的内容,为倡导持续稳定纳税,将个税纳税额调整为近三年每年10万元及以上,明确了涉税违法记录“近5年”的扣分年限。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赋分,避免了45周岁以上申请人分值出现断崖式下降。守法记录指标,明确了“近5年”的扣分年限,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二是政策推进方面,要求“用人单位须在京注册,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同时进一步强化诚信申报,加强社会监督和部门核察,严惩弄虚作假,申请人出现的不良信息将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据介绍,操作管理细则与管理办法紧密衔接,同步予以修订。在工作流程方面,明确了在线审核、在线复查、在线查看积分排名、限期申诉、资格不予递补等操作标准,不断深化数据共享,申报审核“全网通办”,加强部门函询与核察,更加突出公开透明、严谨严格,确保全程在阳光下运行。
此外,在落户公示阶段扩大了拟落户人员分值公示范围,除年度总积分外,还拟公示本人各项指标的积分分值,便于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