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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05月15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经开区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再提升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天宇)5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进一步保障好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经开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积极落实北京市提高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再提升。

  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等项目。其中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400元提高到3000元;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剖宫产支付标准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25项,如门诊人工流产手术项目支付标准由270元提高到770元。截至目前,经开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服务的生育保险参保群体达41万人。“此次调整在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提高了生育保险报销待遇,进一步提升了经开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中心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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