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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死跌停板 “停牌钉子户”*ST新亿复牌路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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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07月0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封死跌停板 “停牌钉子户”*ST新亿复牌路坎坷

 

  7月1日,*ST新亿(600145)股价跌停,这也是公司停牌逾四年后复牌后的第二个交易日。2015年12月,因重整事项,*ST新亿停牌,未曾料想,*ST新亿这一停即超过四年,由此*ST新亿也被市场戏谑地称为“停牌钉子户”。如今,因未能按期披露年报,*ST新亿触及相关规则而复牌。对于*ST新亿而言,复牌之后能否按规披露2019年年报摆脱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又如何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无疑是摆在公司面前需要解决的难题。

  7月1日股价跌停

  停牌超四年,*ST新亿最终复牌。7月1日,*ST新亿跌停,这是公司复牌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东方财富数据显示,*ST新亿7月1日以跌停价2.57元/股开盘,开盘后即在大量卖单的抛压下被牢牢封死在跌停板上。截至当日收盘,*ST新亿仍未开板,股价报收2.57元/股,下跌5.17%,卖一价位上尚有近83万手卖单排队等待“出逃”。整体来看,截至7月1日收盘,*ST新亿总市值为38.32亿元。

  *ST新亿停牌源于公司的重整事宜。2015年8月28日,已经因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且2014年净资产为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ST新亿,被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塔城地区中院申请对*ST新亿进行重整。此后,按照规定,重整受理之后*ST新亿自2015年12月7日开始因重整事项停牌,这一停牌就是超四年的时间。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坦言,部分长期停牌的公司确实对于持有的投资者不利,使得投资者资金被锁定无法进行交易。

  今年6月30日,*ST新亿宣布复牌。复牌原因系公司未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停牌已满2个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个月停牌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复牌。复牌首日,*ST新亿股价报收2.71元/股。

  存暂停上市及退市风险

  Wind数据显示,停牌之初,截至2015年12月31日,*ST新亿股东户数约为3.28万户,这也意味着超3万户股东被“困”超四年。对于复牌后的*ST新亿而言,所面临的挑战与风险不容忽视。

  从*ST新亿的复牌原因来看,源于公司未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停牌已满2个月。*ST新亿提示公司可能无法披露年报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如果未能在复牌交易后的2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如果公司未能在暂停上市的2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从*ST新亿公告来看,公司年报“难产”主要源于未正式聘请审计机构。据了解,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辞任、没有新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审计等诸多因素影响,*ST新亿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的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4月30日起继续停牌,进入退市程序。”*ST新亿在公告中如是表示。

  复牌前夕,上交所也向*ST新亿下发了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尽快披露年报,充分揭示风险。对目前年报审计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多次致电*ST新亿进行采访,对方电话显示已关机。*ST新亿在最新公告中称,截至目前,公司正与意向审计机构对接沟通,暂未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

  除年报披露问题,*ST新亿最新在5月2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资深投融资专家许小恒看来,立案调查无疑让*ST新亿蒙上一层阴影。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ST新亿即在2015年12月被调查。在最新的公告中,*ST新亿直言,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持续经营能力待解

  除面对上述难题外,*ST新亿还存在持续经营能力较弱的风险。*ST新亿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较弱,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据了解,*ST新亿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未能就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指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资源支持等)取得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具体包括无法判断形成其他应收款相关债权交易的真实性、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等。财务数据显示,2011-2018年,*ST新亿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均为负值。

  另外,*ST新亿表示,大股东或其关联方向公司注入资产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早在2018年年报中,*ST新亿就曾提到,公司的重整计划已经基本执行完毕。但彼时,*ST新亿亦称,“由于本公司尚处于被立案调查及破产重整案立案审查阶段,其关联方的资产注入不能实施”。北京商报记者 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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