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北京市公积金又出台“一揽子”便民、惠民举措,8月1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方便住房资金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用新的业务办理方式简化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方便交存人和交存单位办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售房款及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业务。
《通知》对于个人交存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新增扫描二维码交款方式,业主(购房人)在收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后,可登录管理中心网站“政务服务-个人办事”栏目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在线支付”频道,输入交款通知上记载的申请编号和业主(购房人)姓名,核对交款信息无误后,获取交款二维码,再使用移动支付工具扫描所获二维码进行交款。而对于开发企业(或房改售房单位)交存维修资金业务,则新增通过单位网银转账交款途径。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处处长仇金鑫介绍称,新启用的个人扫码及单位在线支付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式,进一步拓宽了维修资金交款业务办理渠道,为交存人及交存单位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服务。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增了二维码交款和单位网银转账交款的方式,对于个人以及企业而言操作更加便捷,体现了便民利民的特点,彰显了互联网时代的特征,同时也是在疫情影响下催发的新的变革。
第二项便民措施,事关材料简化,主要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或平台提交业务办理材料方式,实现业务办理的在线审核,切实减少交存单位跑动次数。例如,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可登录“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通过上传电子影像的方式提交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楼盘造册(登记)、楼盘信息变更、产业空户销户、物业区域关联等业务材料。
此外,房改售房单位也可登录网上业务平台,通过上传电子影像方式提交楼盘造册(登记)、交存、支取、已审核楼盘信息变更等业务材料。
通过上传电子影像方式来提交申请办理材料会不会存在审核漏洞?仇金鑫强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有前置审核程序,上传电子影像方式是指前置审核完之后再进行上报,其他还是按照现行规定严格执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相关业务材料的提交过去很繁琐,而现在则通过此类电子影像的方式进行,相对便捷。另外也建议后续在技术提高的情况下,直接通过手机拍摄等方式进行,这样实际上对于提高交易效率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通知》还新启用单位信息自助变更方式,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同源、信息一致、操作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