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常蕾)8月27日,人民日报消息称,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就制止餐饮浪费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的采访。采访中,臧铁伟表示,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立法。
对于制止餐饮浪费专项立法的进展,臧铁伟介绍,目前,法工委正在梳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外有关法律规定,与各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
实际上,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已经对制止餐饮浪费作出了一些规定。我国宪法在总纲中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倡导健康饮食习惯,减少不健康饮食引起的疾病风险”;而在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总则编中,也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此外,农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也体现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宪法精神。
既然法律法则中已经对制止餐饮浪费作出了相关规定,为何要开展专项立法呢?“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规定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臧铁伟指出,首先,这些法律法规比较分散、比较原则,可操作性较差,而且缺乏更有针对性的约束措施和引导措施,系统性治理机制尚未建立;同时,一些有具体内容的规定层级不高,适用范围有限,实际执行效果也不够理想。
法律将对制止餐饮浪费起到怎样的作用呢?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法律起到了两个作用,首先是引导,当大家都认为禁止餐饮浪费是一个法律条文时,就会在法律的引导下自觉珍惜;其次是威慑作用,当简单的批评教育不能制止部分人浪费的行为时,可以通过法律确定一部分的处罚条款,威慑其珍惜粮食。立法整治餐饮浪费现象,会从观念到行为促使人们珍惜粮食,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但是通过立法来制止粮食浪费,只能说在某些范围可行”,南京财经大学粮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赵霞认为,粮食浪费现象是由多种因素交织形成的后果,原因错综复杂,粮食浪费的标准和行为也无法很好地界定和衡量,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立法的可行性。
制止餐饮浪费的核心,还是保护粮食安全。臧铁伟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列为一类立法项目,有关方面正在积极推进法律起草工作。
赵霞也指出,粮食浪费不仅意味着食物资源的减少,而且意味着对国民经济发展带来更强的土地、能源、水等要素的约束,粮食增产往往需要在已有产量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投入的成本往往更高,比起加大成本促进粮食增产,减少粮食的损失和浪费更有效率。
制止餐饮浪费,各方都在行动。8月27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在完善餐饮节约规范方面,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绿色餐饮相关标准,制修订一批行业标准。”高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