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在境外遇到盘问、利诱、威胁或者其他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
●涉密人员对下列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意识发生泄密或者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发现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针对本人渗透、策反行为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及非亲属人员自主的;与境外人员结婚的;配偶、子女获得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其他可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的个人情况。
●涉密人员发表文章、著作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向境外投寄稿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及时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脱密期管理等。
●涉密人员脱密期,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重要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一般涉密人员为6个月至1年。涉密人员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
●涉密人员离岗(离开涉密工作岗位,未离开本机关、本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本单位负责。
●涉密人员离开原涉密单位,调入其他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