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从事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在冲击创业板未果后,又转向科创板。上交所的公开信息显示,华纳药厂目前IPO已经进入问询阶段。不过,在冲击IPO过程中,华纳药厂涉及专利诉讼等情形,这会否对公司IPO造成影响有待观察。
上交所公开信息显示,今年6月24日,华纳药厂科创板IPO获得受理,7月23日进入问询阶段,更新日期为9月7日。
不过,华纳药厂却因涉及专利诉讼饱受争议。据招股书,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圣和”)作为原告,于2019年8月2日起诉华纳药厂及大连中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原告专利(以下简称“涉诉专利”)。2020年5月22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华纳药厂与大连中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南京圣和涉案专利的侵害,并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截至审计报告日,华纳药厂不服上述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招股书显示,华纳药厂除1类新药左奥硝唑片及原料药获得上市批准外,其他在研创新药产品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或I期临床试验阶段。而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华纳药厂的募投项目之一为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对于该项目建设,华纳药厂称,项目全面投产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利润1.5亿元。不过,上述诉讼尚未落定前,公司建设左奥硝唑片生产线是否具有合理性?
而诉讼不止一件。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于2020年4月22日起诉华纳药厂及其他两家单位制造并销售与原告知名商品“江中”牌健胃消食片产品包装、装潢近似的健胃消食片,构成不正当竞争。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包装上使用与原告商品包装、装潢近似标识的产品。据悉,上述诉讼涉及华纳药厂销售给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0.8g×36 片”包装规格产品,2017-2019年相应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8.26万元、205.19万元和54.69万元,占华纳药厂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8%、0.33%和0.07%。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在一审审理过程中。相关诉讼是否对公司IPO构成实质性影响无疑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通过招股书,记者还注意到,华纳药厂市场推广费在报告期内持续大涨。数据显示,2017-2019年华纳药厂市场推广费金额分别为9808.38万元、24815.96万元、35467.95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16%、40.47%、43.01%。市场推广费项下,学术推广费的支出最高,2017-2019年华纳药厂学术推广费分别为9141.83万元、23115.44万元、32152.06万元。
一位医药行业人士认为,学术推广费是商业贿赂的高发区。对于拟IPO企业,学术推广费持续增长恐会被重点关注。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华纳药厂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