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8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单位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层、分类为两类科研人员量身定制了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提出了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完善了研究员“直通车”评价机制,建立了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评价的分类管理模式。
据了解,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是职称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智库等单位进行评价,涉及物理、化学、微生物学、材料学、文史哲、法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是科研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渠道。
本次改革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分为基础研究型、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推广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型3类,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分为基础研究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型2类,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别制定评价标准条件。
同时,本市将进一步完善高层次科研人员职称申报绿色渠道。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担任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等,可申报研究员“直通车”评审。
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解决“卡脖子”重大科学技术难题、取得重大基础研究突破、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