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垃圾分类成“样板”
2021年公园游览年票开始发售
同仁医院亦庄院区新发热门诊开诊
全民接力争当“光盘侠”
社保减免缓缴政策月底到期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涨
凉水河马驹桥段巡河路即将改建提升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2月16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社保减免缓缴政策月底到期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卢金曦)12月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及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提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免征和缓缴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据悉,为了给企业减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通知中指出,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2021年1月起,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全额征收(社会保险费采用当月申报,次月缴纳的征缴模式,如:2021年1月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应在2021年2月缴纳)。缓缴单位应于2021年1月底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或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缓缴期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业务,并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2021年1月社保业务具体截止时间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为避免逾期缴纳产生滞纳金,影响参保职工权益记录,请参保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资金准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今年以来,北京经开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积极落实缓缴社保费政策和补贴政策,“真金白银”为企业纾难解困。1-9月期间,为89家大型企业共计减免7.54亿元,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社保费共计26.71亿元;为区内3600余家单位缓缴社保费近5.2亿元,为中小微企业返还失业保险、发放临时性岗位补贴等各类政策补贴1.86亿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84285566 网站热线:010-84276814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