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计算机改作非涉密计算机使用,应当经过机关、单位批准,并采取拆除信息存储部件(如硬盘、内存)等安全技术处理措施。
涉密计算机拆除的部件如作淘汰处理,应严格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工作机构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指定的承销单位销毁。
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的信息作简单删除或格式化处理,难以达到彻底消除信息的目的,仍然可以使用数据恢复技术恢复信息,随意淘汰、报废极易造成泄密。
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被删除或格式化后,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仍可以复原,连接互联网极易造成泄密。
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应采取保密防护措施。
将非涉密信息复制到涉密计算机,应对复制的数据进行病毒查杀,并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使用一次性光盘或经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信息单向导入设备。
涉密场所是集中制作、使用、存放涉密载体和处理涉密信息的地方。
如果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安装和使用音频、视频输入设备,极易被窃听、窃照,造成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