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抖音诉腾讯垄断纠纷案。该案是自去年底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
五天前,抖音和字节跳动起诉腾讯涉嫌垄断,索赔9000万元,导火索是微信限制来自抖音等产品的视频链接。这意味着,12 亿用户每天打开微信,仍然不能直接点开链接观看朋友分享的抖音短视频,后者的日活跃用户已超 6 亿。
“头腾大战”用三年的互联网速度见证了三十年的“河东河西”。两家恩怨始于2018年,此后“头腾”之战从暗里走向明面,并随着各自势力极速增长,一步步攻入彼此腹地,一再上演“囊中取物”。新年伊始,抖音正式上线支付功能,将在春晚红包大战中与微信一决高下。而不断发力的腾讯视频号,在过去的几个月中,月活用户迅速累积,其持股的快手则刚刚上市。
字节跳动与腾讯之间的竞争边界不断蔓延,已经形成全方位的对抗。核心之争,可能在于社交,又不在于社交。从微信无法向好友直接分享淘宝、到现在微信不能直接点开链接观看朋友分享的抖音短视频,微信封了一个,总还会有下一个。存量竞争,无所不包,你的是我的,我的有一天也可能是你的。
谁比谁有理,谁比谁无赖,似乎都没有。新经济不断侵蚀旧经济,但工业时代跑马圈地思维却依然遗留至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城池,但每个人又都想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这是互联网世界的无边界之争,从过去到现在,从海内到海外。无论是前辈,还是后来者,消费者规模经济使得平台型企业扩张动机强烈,当它们一步步逼近完整的生态圈,形成寡头垄断型市场结构,一定会对有效竞争产生利弊参杂的复杂影响。
弥漫全球的反垄断浪潮,一项关键的任务,就是防止企业把某个市场中的支配力量不断延伸到其他市场中。那样的话,互联网曾打开的巨大市场,会因为强势平台的垄断被关上,而这个开关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从大平台制造竞争困境那一刻起,被伤害的不仅仅是创新的机遇,还有万千消费者的整体利益。
2月7日晚,国务院发布《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距离征求意见稿发布会不足3个月。政策出台及时、迅速、果断,针对社会各方反映较多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热点问题,这份反垄断指南都给予了更加清晰的说法。
随着《指南》的正式公布,这份《指南》将与《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以及其他系列法规形成监管配合,为未来公平竞争审查、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规范性指引。对互联网经济创新的包容,对平台垄断的警惕和监管,将有机会通过更多的执法实践得到呼应、平衡、增进和完善。